附件
注意事项
一、确认范围
(一) 户口或居住地在成都市温江区行政辖区内的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注:“居住地”须在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此类人员报名时由参加统考入口进入)。
(三)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间: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25日。
(二)体检地点:温江区内符合体检要求的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如:温江区人民医院)。
(三)体检前一天应避免太甜、太咸、太油腻食物,同时应禁酒。体检前一天避免晚睡。
(四)体检须空腹进行抽血等体检项目。
(五)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与网报时要求的规格上传的半身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一张,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去取回自己的体检表。
三、现场确认须知
(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日;
地点:温江区永和路7号,温江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二科(温江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7号窗口)。
(二)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办理初中教师资格需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办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5.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7.参加全国统考人员还需带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彩色打印)。
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现场确认还应带上:(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现场确认还应带上:《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
注:1.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或现场确认有必要参加测试的人员,还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2.现场确认时,网上的《教师资格申请表》照片框内无规定的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申请人将不能通过现场确认;3.以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工作单位或者具有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的红章,否者申请人将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四、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25日后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查询认定结果,并且在2019年12月10日后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到温江区行政审批局(温江区政务中心二楼44号窗口)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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